交通银行 发布公告
交通银行表示,该行在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债券通)”,并于2025年6月16日发行完毕。
据悉,交通银行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40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为4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340亿元,票面利率为1.79%,在第3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品种二为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60亿元,票面利率为1.88%,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
交通银行表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提升该行总损失吸收能力。
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是指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进入处置阶段时,可以通过减记或转为普通股等方式吸收损失的资本和债务工具的总和。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是指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处置实体应当持有的损失吸收能力。内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是指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处置实体向其重要附属公司承诺和分配的损失吸收能力。
2021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原银保监会和财政部发布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建立了面向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被金融稳定理事会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商业银行的总损失吸收能力监管体系。
《管理办法》设定了风险加权比率和杠杆比率两个监管指标,将监管要求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最低要求,风险加权比率和杠杆比率应第一阶段分别达到16%、6%,第二阶段分别达到18%、6.75%;第二层次是在最低要求基础上,应满足相应的缓冲资本监管要求;第三层次是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权针对单家银行提出更审慎的要求。
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2022年1月1日之前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商业银行,需要在2025年初达到第一阶段标准要求。2022年1月1日之后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商业银行,应当自被认定之日起3年内达到第一阶段标准要求。
也就是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家国有大行需要在2025年初达标,而交通银行则需要在2027年前达标。
业内专家表示,五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TLAC达标能够提升其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提高银行的经营稳健性,降低这些大型银行的道德风险,并且有利于避免其在出现风险后对我国的金融稳定产生冲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国人民银行在2024年末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4)》称,我国五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正稳步推进TLAC债券发行,以如期满足TLAC达标要求。去年,五家国有大行均发行了TLAC非资本债券。
TLAC非资本债券的发行,能够帮助五家系统重要性银行以最小成本稳步推进TLAC如期达标。同时,以补充TLAC为契机,在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银行能够进一步练好内功,提升资本实力、损失吸收能力、经营水平和风控能力,在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基础上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作为国内第五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本次TLAC债券的发行有助于我行满足监管TLAC达标要求,进一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交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行将继续做细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切实履行服务实体经济和维护金融稳定的主力军、压舱石职责,助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